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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忠秀同志荣获“2017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”称号

发布时间:2018-01-26     浏览次数:

2017年12月,根据《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体青字〔201797号)要求,在自下而上、逐级推荐、认真审核的基础上,经总局批准,北京市第四中学等80个单位(部门)为2017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、200位同志为2017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。我校张忠秀同志荣获“2017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
张忠秀,女,民革党员,柔道管理中心副主任,高级教练。她爱岗敬业、勇于开拓创新,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科学训练管理模式,二十多年如一日,工作在训练教学一线,被队员们尊称为“张妈妈”,在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多次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,为中国柔道运动的发展、为滨州体育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
2006年以来,该同志带领滨州市柔道队夺得16枚省运会金牌,多次获省锦标赛团体总分第一。先后向山东省举摔柔管理中心、八一体工大队、北京体育大学、山东省体育学院等处培养和输送了百余名优秀运动员和大学生,其中有徐丽丽、徐玉华、杨俊霞、曾庆东、冯雪梅等多名国家柔道集训队主力队员,在国际、国内大赛中取得奥运会银牌、世锦赛金牌、亚运会金牌以及全运会金牌等30余项优异成绩。自2008年连续三届奥运会有队员参赛,徐丽丽勇夺伦敦奥运会女子柔道-63公斤级亚军。连续四届全运会有14人次参赛,共计取得3枚金牌、2枚银牌、2枚铜牌,其中冯雪梅在刚刚结束的第13届全运会夺得女子柔道-57公斤级冠军,为山东省代表队夺得柔道首金,杨俊霞取得-63公斤级第三名。徐玉华、徐丽丽、杨俊霞等在第11届、12届全运会包揽柔道女子-63kg级冠亚军。

该同志先后获得国家体育总局“业余训练先进个人”,山东省体育局“群众体育先进个人”,滨州市委、市政府四次个人二等功,滨州市劳动模范,滨州市五一动奖章,2009年度、2014年度“滨州市有突出贡献度专业技术人员”等表彰奖励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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